为持续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涉及未批先建、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三类违法行为。

案例一为某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批先建案。2025年6月,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某楼盘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实施了4栋楼栋及地下室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两阶段施工行为,桩基础工程合同金额180万元,主体工程合同金额906万元。

该行为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该办法第十二条,2026年2月,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94万元;对施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万元。

案例二为某工业区项目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案。2025年,建设单位某社区经济联合社将工程发包给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前后签订9份《工程项目合同书》,合同累计总金额125.8万元。经查,承接该项目施工的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未取得对应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该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关于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单位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三条,2026年3月,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万元;对项目负责人彭某处以罚款2.5万元。

案例三为某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案。2021年7月起,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某楼盘项目,将合计6座楼栋中按规定不应单独发包的基坑支护工程,发包给某建设公司,合同金额1700.21万元。

该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关于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五十五条,2026年2月,执法部门对该房地产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9万元。

此次通报的三起案例均涉及建设单位在招标投标及发包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对象覆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并延伸至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领域从业者而言,需重点关注施工许可前置程序、承包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发包工程界限划分等合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