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通报7类7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典型违法案例,涉及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评标专家违规、违法分包、肢解发包及不合理限制潜在投标人等行为,相关处罚已于2025年至2026年间陆续落地。
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案例中,2025年某城中村配套消防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4家投标企业工程量清单机器码一致,8家投标企业投标报价完全一致且分部分项报价高度一致。经调查,12家企业被认定串通投标。2026年6月至7月,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12家企业分别罚款29709.44元,对16名责任人员分别罚款1485.47元。
投标人弄虚作假方面,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3年10月、2024年1月先后中标供排水系统改造和市政维护项目,投标文件中均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数据。2026年8月7日,广州市水务局对该公司两项目分别罚款49868.77元、29510.36元,对直接负责人员分别罚款3490.81元、2065.72元。
评标专家未按标准评标案例中,某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项目时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中标候选人拟派总监存在2个在建项目且未提供证明,不应通过资格评审,但5名评标专家仍予以通过并维持原意见。2025年11月10日,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禁止上述5名专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
分包单位未取得资质承揽工程案例中,某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专业分包单位,签署分包合同时未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2026年6月8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对该公司罚款78万余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万余元。
中标人违法分包案例中,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多份劳务合作及专业分包合同,将工程分包给11家单位,其中10家不具备对应资质,违法分包合同总价款890多万元。2025年7月21日,陆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令改正,对该公司罚款80318元,对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7229元。
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案例中,某物流城有限公司开发广场一期项目,与两家总承包单位签订合同并办理5个施工许可证,同时将5个许可证范围内的机电工程单独发包给某机电公司,合同金额约1.35亿元。2026年8月,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对该公司罚款242508.92元。
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案例中,2024年7月某公司在高铁站综合交通枢纽EPC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认证证书作为资信评审加分因素,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2026年8月11日,罗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招标人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