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通报了5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典型违法案例,涉及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等5类违法行为。这些案例均已完成行政处罚,旨在强化执法监督,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在串通投标案例中,青海圣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青海海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5年参与3个项目投标时,因标书上传IP地址一致被认定为串通投标。两家公司分别被罚款2.51万元至6.44万元不等,相关主管人员也受到处罚,合计罚款约30万元。同时,青海省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取消了两家公司24个月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活动的资格。
四川盛世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参与一个合同金额662.16万元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时,提供虚假的造价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被认定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25年7月,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3.61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0.20万元。
辽宁省开原市城乡发展服务中心在2023年11月对一个中标金额1094.65万元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并就实质性条款进行谈判,最终作废标处理。2025年7月,开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中心罚款6.57万元。
中标人转包案例中,河南太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河南鼎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在2025年5月将承建的一个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项目转包给他人。2025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罚款14.4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7.11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15万元。
违法分包案例中,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将一个项目的地基机械钻孔旋挖桩(合同金额612.94万元)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重庆北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至3月,重庆市巫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中交(青岛)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分别罚款3.06万元和0.15万元,对重庆北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现场负责人分别罚款12.26万元和0.61万元。
通报强调,各方主体应深刻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守合规底线,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