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正式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粤建规〔2026〕8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建设工程招标规模最大的省份(2025年全省工程招标总额约1.8万亿元),广东此次出台的省级管理办法对全国具有风向标意义。

办法共分10章68条,核心创新举措包括:一是评标专家「省库统一、异地随机」抽取机制。全省建立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入库专家约12,000人,涵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12个工程类别。招标项目原则上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专家通过系统随机分配至不同城市的评标场地,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完成评标,评标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是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对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四类保证金,招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对接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电子保函系统,实现电子保函的在线申请、在线验真、在线索赔、在线退还。据广东省住建厅测算,全面推行电子保函后,每年可释放企业流动资金约80亿元。

三是首创「暗标+盲审」评审模式。技术标投标文件实行「暗标」编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标识或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评标采用「盲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身份的情况下对技术方案进行独立评分。暗标评审的技术分权重不低于总分值的40%。对于串通投标的认定,办法扩展了技术检测手段:使用相同MAC地址、相同加密锁序列号制作投标文件的,直接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

四是简化小型项目招标程序。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在200万元以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招标方式或直接发包。小型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期限缩短为不少于5日,投标文件提交期限缩短为不少于10日。

在监管机制方面,办法建立了「电子监管+信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监管端可实时监测投标文件相似度、报价分布异常、中标率异常等16项风险指标。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信用信息实时归集至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评级结果在招标投标中应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2345热线或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举报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处理结果。